问题 | 目前房地产交易税减免哪些 |
释义 | 财政部、国家科务部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对房地产市场的营业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实行减免政策。 1.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时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2.对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在2000年底予以免征优惠。空置的商品住房限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 3.对居民个人所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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