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侵犯业主权利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物业侵犯业主权利的,业主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赔偿。 一、物业公司换了以前欠费需要交吗 换物业了欠的物业费还是要交的。 即使换物业了新的物业依旧有权利收取服务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如果说业主一直不缴纳,物业公司是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而且小区更换物业,前后物业公司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资料和帐目都会转交给现物业,所以欠的物业费应该要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二、小区有人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其他业主应当怎样处理 小区有人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其他业主有两个维权途径: 一是请业主团体(如业主委员会)出面管理,二是请有关机关(如公安机关)管理。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三、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在限期内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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