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1、允许股东查阅公司账簿。 2、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一、怎样让股东实现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即可: 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4、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 二、法人代表占小股能拒绝查账吗 法人代表占小股不能拒绝查账。股东查账权分为一般查账权和特殊查账权,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公司主动提供给股东查阅的。如果公司不提供,则有限公司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申请查阅财务会计报告。 不让股东查账处理如下: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法院诉讼,除非公司证明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不得拒绝股东正当的查阅要求。如果拒绝查帐请求或上述十五日届满未明确答复,股东可以起诉法人,请求法院要求其提供查阅。 三、股东的知情权应该怎么行使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的知情权需按以下规定行使: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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