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上受工伤了,公司要求补签劳务合同能走工伤吗? |
释义 | 工伤后公司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补签合同可以认定工伤。只要是劳动关系,无论是已经订立劳动合同,还是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均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未签合同需要提交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用人单位不予承认劳动关系的需要需要先行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劳动关系。补签合同是允许的,可以作为劳动关系证明。 一、交通事故工伤索赔的程序 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职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且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有特殊情况,在30日内不能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可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相应延长申请时限。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工伤申请只能由用人单位提起申请,还可以由受害人本人、受害人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起工伤申请 申请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劳动者本人还是近亲属中的任何主体提起申请,都需要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如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事故受害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此时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3、与医疗相关的诊断证明材料。 调查核实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工伤的事实和材料进行调查核实。若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认为其事故伤害应当属于工伤,但是用人单位不认同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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