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征收耕地类土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分为一级区片2.5万元亩、二级区片2万元亩、三级区片2万元亩。而征收非耕地类土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按照包干价的一半计算。这些费用将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并由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关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征收耕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为:一级区片2.5万元亩、二级区片2万元亩、三级区片2万元亩。征收非耕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减半计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照以上包干价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由其据实补偿。 拓展延伸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如何计算和支付?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计算和支付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补偿费的计算会考虑以下因素:青苗的种类和数量、地上附着物的性质和价值、受损程度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通常,补偿费的支付可以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方式。一次性支付意味着在达成协议后,受损方会一次性收到全部补偿费用。而分期支付则是将补偿费分成若干期进行支付,具体分期数和支付时间会在协议中约定。补偿费的计算和支付涉及到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建议在具体案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解答。 结语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征收耕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为一级区片2.5万元亩、二级区片2万元亩、三级区片2万元亩。征收非耕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减半计算。补偿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而异,一般考虑青苗种类和数量、地上附着物性质和价值、受损程度以及地方政府规定。支付方式可为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具体案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过程中,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或者按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五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必须采取治理措施,改善土地质量;确实无能力完成治理任务的,可以委托他人治理或者与他人合作治理。委托或者合作治理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推广单位,应当为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的治沙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植树种草或者封育措施治沙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人民政府提供的政策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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