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并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时并未到期而且不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并没有以自己的债权范围为限,超出了范围。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7、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8、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9、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民法典规定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无偿赠与财产;2.放弃到期债权;3.放弃未到期债权;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5.放弃担保物权;6.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7.以明显高价收购财产;8.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 民法典债权不能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情况不得转让债权:(一)根据合同性质债权不得转让的;(二)按照当事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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