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认为公正遗嘱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正机构要求其复查;经公证机构复查,如果该公证遗嘱确实与事实不符,或者该公证遗嘱内容违法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遗嘱并予以公告,该公证遗嘱将自始无效。如果当事人针对公证遗嘱的内容存在争议,则当事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公证遗嘱存在其他错误,那么当事人可以要求公证机构进行更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