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可以调解吗 |
释义 |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以及出现其他法定紧急情况被依法刑事拘留后,被拘留的人可以找受害人调解,取得对方的原谅。 但是,因为被刑事拘留属于刑事案件,按规定仅仅民事部分可以调解,比如对受害者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的, 双方可以就赔偿方面达成调解协议,而刑事部分是无法调解处理的。 所以,即使跟受害人调解顺利,被拘留的人确定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不能调解结案。 并且,被拘留的人待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确实存在犯罪嫌疑的,检察院会审查起诉,要接受法院审判。 经法院审理确定有罪的,将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对公诉转自诉外的其他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采取刑事调解。 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成调解书生效后,该诉讼即归于终结,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一、刑拘是什么意思判刑吗 即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拘后不一定会被判刑。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时,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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