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上的婚姻登记员没签字要紧吗 |
释义 |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三十九条结婚证的填写: (一)结婚证上“结婚证字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相应项目完全一致。 (二)“婚姻登记员”: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名,签名应清晰可辨,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 (三)在“照片”栏粘贴当事人双方合影照片。 (四)在照片与结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 (五)“登记机关”: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 第五十七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填写。因此,离婚证上婚姻登记员应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名。 没登记结婚是事实婚姻吗,事实婚姻没有登记结婚的有效吗 不结婚不等同于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婚姻登记员具有哪些职责 婚姻登记员依法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当事人有关婚姻状况声明的监誓;(二)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离婚、补发婚姻证的条件;(三)签发。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合法吗 已婚不领证不合法。对于已经举行宴席或婚礼的新人,如果还没有到民政局登记结婚,那就是非法同居。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让法律认可夫妻关系。 结婚登记手续都办完了因故没领结婚证婚姻还有效吗 无效的。结婚登记的程序依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二是提交必要的证件或材料并填写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领取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的关键环节。只要双方没有领取到结婚证,其结婚登记程序就没有完成,婚姻关系也就没有成立。只要是没有领取到结婚证,不论何种原因,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可以离婚吗 按照法律规定,“结婚”的法律标志是领结婚证,即法律婚。而没领结婚证,确实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客观上周边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夫妻的,往往双方还生育有小孩,这种情况是非婚同居关系。即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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