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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遗嘱公证怎么写
释义
    1、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该由谁保管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管代书遗嘱的人。一般来说,代书遗嘱的受益人也可以保管遗嘱。但遗书是重要文件。为防止今后继承遗产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遗嘱应交给受益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保管。但需要注意的是,受益人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立遗嘱要不要证明人
    立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时不需要证明人。需要遗嘱见证人在场的遗嘱包括代书遗嘱、录音形式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以上遗嘱依法都需要两名以上遗嘱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仅限于危急情况下成立,待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能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以下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口头遗嘱条件有哪些?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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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6: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