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遗嘱没有公证过有法律 |
释义 |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公证是法定的第三方机构对遗嘱的证明活动,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遗嘱效力也不因公证而具有或增强。 遗嘱是否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未强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法定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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