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与放火、决水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权,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一、失火罪的构成要件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二、过失决水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过失决水罪的构成特征主要包括: 1、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 2、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方面是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三、放火罪构成要素? 放火罪的构成要素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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