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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文书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文书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1)笔迹检验——对笔迹进行比对检验,确定检材和样本笔迹是否同一人所为;
    (2)印刷文件检验——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制,判断印刷品的来源;
    (3)印章印文检验——对印章印文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4)伪造文件检验——判明文件是否伪造、何种方法伪造;
    (5)文件辨识——指消退、擦刮涂改、老化腿色、压印痕迹等不易见文件的识别;
    (6)有价票证检验——对货币、支票、股票、发票、邮票、车票、机票及各种银行票据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7)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对文件纸张、墨水油墨、黏合剂的成分进行检验;
    (8)文件形成时间——对文字的书写时间进行检验(包括相对形成时间和绝对形成时间);
    (9)证件检验——对各种身份、学历证件进行检验(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资格证、结婚证等证件)。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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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