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应当根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如果保险人拒绝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行政或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核定并履行赔偿义务。”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得无故拒绝,不得以未提交或者不完整的手续、资料作为无效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3.《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承诺承保时成立。” 4.《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一)故意隐瞒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二)以欺骗、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三)恶意制造谈判中的障碍,影响合同的订立;(四)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以上法律依据可以支持被拒赔的投保人在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提起行政或民事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