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继承新规顺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继承新规顺序及资料要求: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继承财产需要提交身份证件、死亡证明、继承人基本情况及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继承遗产范围需确认财产合法取得方式及所有权,共有财产需先析产后继承。根据具体情况,继承方式可按遗嘱或法定继承执行。 法律分析 一、继承新规顺序是怎么样的? 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财产要提交什么资料? (一)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人的身份证件; 2.承人的死亡证明; 3.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6.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7.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8.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9.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0.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三、继承遗产范围如何确认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在当代的社会涉及到继承方面的一些问题,那么首先是需要根据继承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一下适用哪一种继承的方式,比如说留有遗嘱的情况,就是按照遗嘱当中的内容来执行财产的继承。没有遗嘱的话也应当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完成。 结语 在继承新规中,法定继承顺序明确规定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财产时,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件、死亡证明、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继承遗产范围需要确认遗留的合法财产,并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根据具体情况,遵循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定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