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反水库安全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下水游泳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水库管理,破坏库区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或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