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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市城镇医保怎么处理2023
释义
    办理成都城镇医保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到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第二种是办理完毕后到经办人员那里领取《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申办人需要注意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也有所不同,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其他城镇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
    法律分析
    办理成都城镇医保的途径有两种。第一种是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进行办理。第二种是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员会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并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果申办人发现有错漏,则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进行纠正。逾期不办理的话,将视作无误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将在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因此,申办人需要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并在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所需的材料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
    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2、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
    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
    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4、低保对象
    户口簿、身份证、《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城镇居民医保缴纳标准
    1、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
    2、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
    4、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一些城镇居民在办理医保时仍然存在许多不熟悉或者忽略了一些重要细节。为此,本文将简要介绍成都市城镇医保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首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或者医保部门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仔细核对提供的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其次,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医保类型。目前,成都市城镇医保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特殊人群医保等几种类型,每种类型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略有不同。
    接着,按照不同医保类型,还需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例如,城镇职工医保需要提供工资证明、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等;城乡居民医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医保卡等证明材料。
    最后,在办理过程中,还需关注医保费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医保类型,缴纳医保费的周期和金额也有所不同。同时,在医保政策调整时,要及时关注并办理相关手续。
    总之,在办理成都市城镇医保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证明材料,并根据不同医保类型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办理过程中,要认真核对提供的信息,关注医保费的缴纳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到不熟悉或者忽略的重要细节,应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部门咨询,避免因疏忽而影响医保待遇。
    结语
    办理成都城镇医保的途径有两种,第一种是到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进行办理,第二种是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员会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并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进行纠正,否则将视作无误处理。办理时间为每月1-24日,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申办人需要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并在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籍证明、退伍或转业证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个人缴纳标准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
    法律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1-01-15)\t第十七条\t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1-01-15)\t第二条\t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1-01-15)\t第一条\t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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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