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计算双倍的工资?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索要双倍工资时需注意,另一倍工资并非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赔偿金。双倍工资争议不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仲裁时效特定规定,而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单位支付双倍工资通常有条件,如劳动者先支付双倍工资,但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11个月。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一般从规定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法律分析 一、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索要双倍工资应注意什么 索要双倍工资要注意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首先要对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工资进行定性。 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当额外支付的“工资”并非劳动报酬性质,劳动报酬是基于劳动者的劳动而获得的一次性收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用人支付的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工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7章,属于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而非劳动者所得。 因此,其支付的前提不是基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法律性质上属于惩罚性赔偿金。由此可见,双倍工资争议不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特别规定,而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现实中,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都是有条件的。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从而需要先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双倍工资的支付最多是不能超过11个月,而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规定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索要双倍工资时,需注意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双倍工资并非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罚性赔偿金。因此,双倍工资争议不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仲裁时效特殊规定,而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通常有条件,且支付期限最多不超过11个月。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一般从规定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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