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分为自愿撤诉和视为撤诉。首先自愿撤诉是指: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行为。视为撤诉有三种情形,第一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第二是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第三是:原告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的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立案。但因诉讼费缴纳问题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法院应予立案。 劳动仲裁是对劳动者自身的权益的一种维护,如果劳动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他人侵害,应该勇敢的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诉讼是可以撤诉的,包括自愿撤诉还有法院的视为撤诉。 一、离婚诉讼多久视为自动放弃 当事人起诉离婚后,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可视为原告人撤诉,按自动撤诉处理: 1、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申请撤诉; 2、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减、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3、无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视为申请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