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能够要回三年的加班费吗 |
释义 | 可以。辞职后,加班费和工资应当正常支付。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1、加班按实际天数、小时数计算。 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没有”未及时发放的支付补偿金“的依据。 3、请假、加班相互抵消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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