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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票据代理的记载事项应该怎样理解
释义
    票据代理的记载事项如何理解?
    律师解答:
    按照《票据法》第5条第1款、第7条第2款,票据代理本身所必要的记载事项共有两个。票据法学上称之为“票据代理的形式要件”。
    相关法律知识:
    1、表明代理关系的文字。票据代理,适用“严格显名主义”。代理人应当在票据上载明自己为代理人,委托授权人为被代理人,并明示被代理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人是否载明代理关系,将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
    (1)载明代理关系显示被代理人姓名或名称的,由被代理人负担代理行为所生票据责任。
    (2)票据上未表明被代理人为何人,仅有代理人为何人的记载的,由在票据上签章代理人负担票据责任。在此情形,因被代理人不明,按照“票据上签名者就票据文义负责”的原则,当由代理人负票据责任。
    (3)票据上记载被代理人姓名或名称,但未载明其被代理人身份的,由在票据上签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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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5: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