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