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车位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现在不想买了,能不能退钱? |
释义 | 购买车位需注意:定金一般不退,但可协商;如销售商违约,可要求双倍退还。丢失车位协议可联系对方补签或复议,或通过其他凭证证明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57条,无效行为财产应返还,无法返还则折价补偿。有过错方应赔偿损失,双方过错各自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购买车位,定金交了的话,一般是不会退的,特别是业主因个人原因想要退的,是不会退还的,但是也可以与销售商进行协商;如果是开发商或者销售商方首先违约,比如车位有问题等,是可以要求退定金的,而且会双倍退还。一、买车位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购买前,要了解该车位是否可办理产权证; 2、在做出购买决定前,不仅要了解车位的费用,也有必要了解管理费等费用。二、车位协议丢了有以下办法:1、合同一般至少都是一式二份的,如果合同弄丢了,建议及时联系合同另一方,补签一份或者复议一份对方的合同,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2、如果对方拒绝给复印件或者补签合同,但是有其他的发票、收款收据、转账凭证等,也可以证明合同关系。总之,支付购房定金后不想购买了定金一般不能返还,但由于出卖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反悔不想购买的,可以要求返还购房定金,并可以向出卖人主张双倍退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购买车位后,定金一般不会退还,尤其是因个人原因想要退款的情况。但可以与销售商协商解决。如果开发商或销售商违约,如车位问题等,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并获得双倍赔偿。购买车位前需注意是否能办理产权证,了解车位费用和管理费用等。若车位协议丢失,可与对方补签合同或复议合同,并保留其他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应予返还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