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暂停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 |
释义 | 社保办理需要携带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特殊证件复印件。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办理流程不同。制卡需提交身份证原件,领卡需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挂失、取消挂失、加磁和重设密码也需要相应的材料。参保缴费证明可通过市民卡、自助查询机、人力资源网或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分析 一、一般停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参保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丢失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 二、社保卡办理手续 单位办理流程 1.请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单位)》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经办机构提出补办申请; 2.申请受理七个工作日后,申请单位凭《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单位)》及领卡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社保卡。 个体参保人员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个人)》; 2.申请受理七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个人)》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社保卡; 如是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社保卡办理材料 1.制卡:个人申办需提交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申办需填写《社保卡制作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2.领卡:个人领卡持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领卡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已受理的《社保卡制作申报表》。 3.挂失及取消挂失:挂失持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取消挂失持本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社保卡原件。 4.加磁及重设密码:加磁持社保卡原件;重设密码持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保卡原件。 四、参保缴费证明获取方式 1、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的人员,可凭市民卡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 2、市民卡正在办理之中或未办理市民卡的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 3、已办理过网上注册的人员,可登陆人力资源网进行查询打印; 4、按以上三种方式均无法获取参保缴费证明的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由受托人凭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柜台查询打印。 结语 办理社保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页复印件及特殊证件复印件。单位需填写《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个体参保人员需填写《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办理流程需等待七个工作日,领卡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挂失、取消挂失、加磁、重设密码等操作也需要相应的材料。参保缴费证明可通过市民卡自助查询机打印,也可在人力资源网查询打印,如无法获取可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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