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退休公示后可以办退休手续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公布电话受理投诉举报。 各参保企业应于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对符合国发〔1978〕104 号规定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下发填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表》,企业进行汇总填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花名表》。 由企业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劳动人事)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本企业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有条件的还应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情况拍照形成电子文档与公示表备查,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公布电话受理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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