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安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须知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广安市申请办理居住证需要注意的事项。流动人口和个人用人单位集体可以在当地的服务中心或工作站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个人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需要提交相片及《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指定照相馆照相)、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详细的租住地址、房东相关信息,填写《广安市出租屋情况登记表、《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广安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用工单位集体办理居住 法律分析 在广安市申请办理居住证时,需要牢记以下几点: 1. 流动人口个人或者用人单位集体可以在当地的服务中心或工作站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 2. 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工作人员准确录入信息。 3. 一旦完成办理手续,请确保携带好居住证,以便在日常生活中随时使用。 (二)个人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应提交相片及《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指定照相馆照相)、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详细的租住地址、房东相关信息,填写《广安市出租屋情况登记表、《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广安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三)用工单位集体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应提交务工人员相片及《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指定照相馆照相)、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详细的工厂地址、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广安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居住证时,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及时通报给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五)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六)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办理单位不得收取费用。若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拓展延伸 广安市居住证的办理条件及注意事项如下: 1.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2)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同等同等同等效力的文化程度; (4)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符合随迁条件的人员。 2.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4)申请人应按照规定进行办理。 以上是广安市居住证办理的条件及注意事项,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 结语 申请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流动人口和个人用人单位集体可以在当地服务中心或工作站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工作人员准确录入信息,携带好居住证以便在日常生活中随时使用。个人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需要提交相片及《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指定照相馆照相)、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详细的租住地址、房东相关信息,填写《广安市出租屋情况登记表、《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广安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用工单位集体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需要提交务工人员相片及《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指定照相馆照相)、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详细的工厂地址、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广安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时办理单位不得收取费用,若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五条\t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二条\t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三条\t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