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成都少儿互助金住院报销比例为多少 |
释义 | 成都市少儿互助金住院报销规定和流程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不同等级的医院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不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500元,市外转诊为1000元。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其次,报销材料需要正规税务局的发票、父母认可的新生儿医院费用明细清单(中药必须附上处方)、病历 法律分析 一、成都市少儿互助金住院报销规定 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如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为100元, 二级医院为200元, 三级医院为500元, 市外转诊为1000元。 报销比例为: 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同时,在基本医疗保险中其大病保险报销则不设封顶线。 其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门槛费)100元,基本医疗报销比例为95%;一级医院住院起付线(门槛费)1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门槛费)200元,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门槛费)500元,报销比例60%。 二、成都少儿互助金报销材料 医院开具的正规税务局的发票、父母认可的新生儿医院费用明细清单(中药必须附上处方)、病历的首页,出入记录、少儿互助金卡或少儿社保缴费凭证,在报销时一定要把材料准备齐全,才能保证报销成功。 三、住院报销的方法 如果小孩生病,需要住院的情况,那么医生会给我们开住院单让我去办手续。这时候就需要拿着少儿社保卡一起,来到办理住院手续的地方,你要告诉办理手续的医生你有少儿社保卡,有互助金,这样医生就明白了。她会在收住院押金的时候让你用少儿社保卡在刷卡机上刷一下磁条。这样宝宝的信息就自动进入了住院费用报销系统了。住院几天宝宝病情好转需要出院了,我们在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仍然要记得带上少儿社保卡去办理。在结账的时候,我们的少儿社保会自动结算出来,然后根据医疗费用扣除少儿社保报销费用后,根据我们缴纳的住院押金多退少补的。 拓展延伸 成都市少儿互助金是一种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保障的互助计划。根据该计划的具体规定,成都市少儿互助金主要面向成都市范围内的未成年人,旨在帮助其及其家庭减轻因疾病或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压力。 成都市少儿互助金住院报销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报销范围:成都市少儿互助金可报销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包括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2. 报销比例:成都市少儿互助金对住院费用实行分段报销,不同疾病的报销比例不同。在起付线以下,成都市少儿互助金可全额报销;在起付线以上,成都市少儿互助金可按照80%的比例进行报销。 3. 报销金额:成都市少儿互助金的报销金额上限为20万元/年,即24万元/年(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每年最高可报销的总额)。 4. 申请流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可前往成都市少儿互助金定点医疗机构或成都市少儿互助金指定机构进行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5. 注意事项:成都市少儿互助金只能在成都市范围内使用,且每人每年仅可申请一次。在享受成都市少儿互助金报销待遇时,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总之,成都市少儿互助金是一项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保障的公益计划,旨在帮助其及其家庭减轻医疗费用压力。根据成都市少儿互助金的具体规定,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在申请和使用成都市少儿互助金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成都市少儿互助金住院报销规定和流程已经详细说明,患者及家属在办理报销时需要携带正规税务局的发票、父母认可的新生儿医院费用明细清单、病历的首页、出入记录、少儿互助金卡或少儿社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医生会在开具住院单时告知患者使用少儿社保卡在刷卡机上刷磁条,进入住院费用报销系统。住院几天后病情好转需要出院,患者在办理出院手续时仍需携带少儿社保卡。在结账时,少儿社保会自动结算,根据医疗费用扣除少儿社保报销费用后,根据患者缴纳的住院押金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残疾人保障法(2018-10-26)\t第五十三条\t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09-18)\t第二十条\t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利用社区资源,根据社区残疾人数量、类型和康复需求等设立康复场所,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组织,组织开展康复指导、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护理、辅助器具配置、信息咨询、知识普及和转介等社区康复工作。 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参加社区康复活动,融入社区生活。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12-19)\t第四十五条\t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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