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最新工伤保险公司缴纳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2019年成都工伤保险采用浮动制度,缴费基数上限为成都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0%或150%,下限为成都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或80%。不同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对应的缴费比例有所不同。缴费方式为职工就业单位按月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本人不用缴纳。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法律分析 2019年成都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采用浮动制度。缴费基数的上限为成都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0%或150%,下限为成都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或80%。这些数字是根据职业工伤风险程度来确定的。 2019成都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职业,对应的缴费比例如下。 一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2%×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4%×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三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7%×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四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9%×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五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1%×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六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3%×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七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6%×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八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9%×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例如,成都市2017年的市月均工资为5425元,假设一类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3000元,处于成都市上年度月均工资的50%-150%之间,则单位应为该职工缴纳的工伤保费=0.2%×3000=6元。 2019成都工伤保险的缴费方式:职工就业单位按月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本人不用缴纳。 二、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拓展延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比例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08%。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与用人单位为你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之和。因此,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划分与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有关。 结语 2019年成都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采用浮动制度,上限为成都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0%或150%,下限为成都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或80%。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职业,对应的缴费比例有所不同。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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