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存款准备金是为了保证客户提取存款的需要而设立的,需要上交中央银行,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法定是金融机构必须要上交的,超额准备金可由金融机构选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