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有哪些流程 |
释义 | 交通事故赔偿流程:1、当事人先进行报警,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2、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现场检查损失;3、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出具物损意见书;4、当事人对保险公司定损无异议的,在物损评估意见书上签名,保险公司理赔。5、当事人对保险理赔偿不服可到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6、没有购买保险或不符合保险理赔的由司机、车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起诉交警队吗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是不可以起诉交警队的,但是可以提出复核申请。相关内容如下: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作为证据使用,而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没有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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