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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条件以及网签备案的区别。撤销合同备案的条件包括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登记超期、贷款未获批准、信息录入错误等,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网签和备案有本质区别,网签只是管理系统,备案则是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的许可证制度。两者共同作用是防止一房多卖,但网签没有备案的法律效力,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于撤销备案的情况,应准备相关材料,咨询律师以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法律分析
    一、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的,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2、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房产测绘中心确认的预测绘和实测绘报告;
    3、因售房单位的责任,超过约定期限1年内未办理登记,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退款凭证;
    4、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批准后无力偿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需提交贷款机构出具的证明;
    5、售房单位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具体房屋信息录入错误;购房人在所购项目中换购房屋,要求更正合同信息的;需提交新签订并备案的合同;
    6、购房人因出国留学或定居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护照和留学、定居许可证明;
    7、购房人(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
    8、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网签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两者的共同作用是
    ,防止一房多卖,但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没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只能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要实现备案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可以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情形,一般都是属于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具体情况下要准备相关材料来进行审查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条件包括购房人对房屋质量、结构问题或变化要求解除合同需提供证明材料,购房人因建筑面积误差超过3%要求解除合同需提交测绘报告,超过约定期限1年内未办理登记要求解除合同需提交退款凭证等。网签和备案有本质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销售而建立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备案则是根据法规要求的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撤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准备相关材料并咨询律师进行合法界定,以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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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