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物资采购部职责 (一)负责物资采购、保管、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的制定; (二)负责物资采购员、调拨员和保管员的监督与管理; (三)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合同的签订,物资仓储的管理; (四)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的招标; (五)负责本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地采购本公司所需各种物资; (六)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安全工作。 法律依据: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七条 为节约采购成本,公司实行按月上报采购计划。各单位编制采购计划时,要从实际工作出发,避免盲目提报物资采购计划,由于上报物资采购计划失误,造成物资积压损失,由原单位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八条 各单位物资采购计划要按程序进行上报。在每月的25日前向物资采购部门上报下个月的采购计划,由基层单位编报,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物资采购部汇总后,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总经理批准实施。各单位如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计划,造成物资缺口及发生的经济损失,由迟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 计划外急需采购的物资,由基层单位填制《急需物资请购单》,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