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对公发票在开具时,发票开具一方需要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在填写受票方的详细信息后一次性据实开具即可。发票上面需要据实填写开票信息即公司名称、统一信用代码、详细地址和电话、银行账号信息等。同时商品编码需要正确添加,另外需要填写备注栏的也要按规定填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