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工商户异地办理对公账户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个体工商户异地办理对公账户需要哪些资料? (一)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银行基本账户(对公账户)需携带下列证件到自已认为合适的银行,并填写开户申请书,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者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印章(营业执照有字号名称带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营者私章), 5、机构代码证(非必要条件,带上为宜,填写开户申请书时有相关项)。 二、网上申请个体营业执照 按照现在的行政规定,暂时不得在网上申请个体营业执照,而是应当前往申请人所在地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在工商局大厅领取)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办理费用:0元 6、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第二步: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设立领取营业执照证件:所需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7)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8)办理费用:0元 (9)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三、个体营业执照多久能办下来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自工商部门受理登记到领取营业执照,最多需要25日。其中从受理登记申请到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在15日以内,如果准予登记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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