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审理什么样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
释义 | 人民法院审理什么样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 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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