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能立刑事案件。个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 提起刑事诉讼 ,只要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就可以。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轻微刑事案件 等。对于公诉案件,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法院审查后也可以立案受理。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