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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债清偿与明知无债的给付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非债清偿构成 不当得利的条件 如下: 1、清偿并不存在的债务,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因清偿不存在的债务遭受损失; 3、损失与所得利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的一方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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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3: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