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政策否属于不可抗力 |
释义 | 属于情势变更,是不可抗力的一种,但情势变更不能乱用。 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看起来很相似,二者之间还是存在些许差异的。 第一,不可抗力通常多指自然力灾害、突发的社会事件或政策调整,应当是当事人完全无法预见的,而情势变更则是指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而商业风险本身并非当事人完全不能预见,只不过商业风险的变化已经超过了正常商人能预料的程度; 第二,不可抗力的出现既可能使合同履行出现暂时性的客观障碍,也可能使合同的履行发生客观上的永久不能,这取决于不可抗力的程度以及对当事人的影响,而情势变更则只是影响到了合同的履行,这种影响会造成对一方当事人的不公平或者无法实现通常情况下的商业目的,但是不存在暂时的客观履行不能或永久的客观履行不能; 第三,不可抗力的后果是当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有权自行而非通过法院解除合同,并且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而情势变更的后果则表现在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至于是否解除,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 一、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可以推翻吗 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可以被推翻。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的本质是一种合同行为,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恶意串通等其他使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双方达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应当合法有效,协议当事人应当诚信的履行各自的义务。但若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是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订立,或存在重大误解等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予以撤销。 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也可以因为情势变更的原因而被推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