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扶养人在法律上怎么规定 |
释义 | 法律规定的被扶养人有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其他受扶养人供养的其他亲属。扶养关系泛指特定亲属以及夫妻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继子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享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不赡养继父母,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对继父母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抚养扶养赡养的区别 抚养,主要是指父母对子女或长辈对晚辈的教育、抚养。扶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平辈亲属之间依法发生的生活扶助和经济供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赡养,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或晚辈对长辈承担经济责任,给予生活照顾的行为。关键是要区分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抚养的主体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抚养关系发生于平辈之间,如夫妻、兄弟姐妹。赡养则是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间。 三、赡养和扶养有什么区别 赡养和扶养的区别: 1、性质不同。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 2、范围不同。扶养是父亲兄弟姐妹之间。赡养是子女对父母。 (一)、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方法如下: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下: 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综上所述,赡养和扶养的区别,性质不同。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范围不同。扶养是父亲兄弟姐妹之间。赡养是子女对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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