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换领房产证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详细阐述了申请换领房产证所需提交的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人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代理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资料,以及利害关系人的说明材料和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该细则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此外,还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 法律分析 一、申请换领房产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3. 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 4. 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资料; 5. 利害关系人的说明材料; 6.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扩展资料 先向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特别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5)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6)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 (7)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利证书等。其中,申请人需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确保材料真实、合法、齐全。否则,不动产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受理或登记申请。 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不动产登记资料档案,并对不动产登记资料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动产登记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不动产登记申请需要提交一系列真实、合法、齐全的材料,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受理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不动产登记的顺利进行。 结语 换领房产证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资料、利害关系人的说明材料、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此外,在申请转移登记时,还需要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不动产测绘资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九条 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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