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少年儿童社保缴费增加60元,最高医疗保障达到了88万元,在基层医疗机构看门诊也能报销40%。1、门诊报销方面,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选定的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支付,甲类药报销80%,乙类药60%,诊疗项目90%(诊疗单次报销不超过120元)。而门诊大病报销的话,基本医疗保险一至三档同等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相应专科治疗费用60%;连续参保时间满12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75%;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90%。2、住院报销方面,住院报销的费用与连续参保的时间有直接关系,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费用越高。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