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中的债务如何偿还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事实婚姻关系是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按共同债务处理,由同居的二人共同偿还。若不是共同债务,则按个人债务处理,由欠债的个人来偿还债务。 一、妻子贷款丈夫签字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二、如何处理同居期间债务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非法同居期间如何支付债务 关于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承担,主要是要先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可以从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按照份额享有和承担。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各自的老人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或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债权来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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