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昆明市公积金上限2023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规定及计算方法。缴存比例为12%,非供给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5,576.00元,下限根据区域不同为1,670.00元或1,500.00元。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缴存比例计算个人和单位缴存额。 法律分析 一、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2%。 非供给的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在度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上限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5,576.00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1,670.0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区为1,500.0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 三、一般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 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为基数和要求的缴存比例得出。 (1)职工本人租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拓展延伸 昆明市公积金政策调整对市民购房产生影响 近期,昆明市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这一举措对市民购房产生了重要影响。根据新政策,公积金上限将在2023年发生变化,这意味着市民在购房时可以利用更多的公积金资金。这一调整有助于缓解市民购房压力,提高购房的可负担性。同时,新政策还规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如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利率等,进一步促进了市民的购房积极性。然而,新政策也需要市民及时了解并适应,以充分利用公积金政策的优惠。总之,昆明市公积金政策调整对市民购房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的购房机会和福利。 结语 昆明市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对市民购房产生了积极影响。新政策提高了公积金上限,使市民能够更充分地利用公积金资金,缓解了购房压力,提高了购房的可负担性。同时,配套措施如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利率等进一步促进了市民的购房积极性。然而,市民需要及时了解并适应新政策,以充分享受公积金政策的优惠。总之,昆明市公积金政策调整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的购房机会和福利。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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