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办案人员需要回避? |
释义 | 办案人员回避决定的权责分明,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侦查人员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检察人员回避由检察长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同时,相关人员不得接受请客送礼,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回避决定可申请复议一次。同样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法律分析 一、办案人员要回避由谁决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侦查人员回避或者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检察人员回避或者检察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的,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在案件的审判阶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的,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二、相关法律可参考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一条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结语 办案人员回避的决定权应根据不同阶段由相应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侦查阶段的回避,检察长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的回避,法院院长决定审判阶段的回避。相关法律规定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违反规定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对于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申请复议一次。此外,类似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四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六)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或者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违法行为,涉嫌构成职务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法等法律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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