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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章第五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是依照宪法的规定和各民族的意愿,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建设,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利而设立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章第五条: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种。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章第六条:设立民族自治地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对集中的民族居住区;
    (二)是各民族长期共同生活的地方;
    (三)各民族都有从事生产、文化和其他活动的自由和权利;
    (四)各民族都有参加自治、管理和享有自治权利的平等地位。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本级行政区划内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等事务实行自治管理。自治机关的决定和命令,适用本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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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5: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