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回避规定与事项 |
释义 | 刑事案件审理中,法院工作人员回避的事由包括:与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关系、与案件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相关角色、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回避的事由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拓展延伸 法院回避规定:保障司法公正的法律机制 法院回避规定是一项旨在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法律机制。根据该规定,当法官或其他法律从业人员存在与案件相关的利益冲突、偏见或其他不适当因素时,应回避参与审理该案。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司法决策的客观、公正和中立性,维护司法制度的公信力和人民的信任。通过回避规定,法院能够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确保审判过程的公正性,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这一法律机制的实施对于维护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结语 法院回避规定是保障司法公正的法律机制。根据规定,当法官或其他从业人员存在利益冲突、偏见或其他不适当因素时,应回避参与审理。回避规定确保司法决策客观、公正和中立,维护司法制度公信力和人民信任。通过回避规定,法院避免利益冲突,确保审判公正,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这一机制维护司法独立和公正,为法治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修正):第二章 法律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九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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