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津贴一般都是由单位来代为申报的,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生育津贴的时候,通常就会直接发放到单位的账户当中,而单位在收到生育津贴之后,也会通知职工,然后再将生育津贴发放到职工指定的账户当中。本身生育津贴也是由社保局发放的,而不是由单位来发放。所以单位在收到职工的生育津贴后,自然要按照原定流程发放给职工。如果单位不发放的话,职工也可以走法律程序,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