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社保生育保险津贴补贴怎么办理 |
释义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3、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一、申请生育津贴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1)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3)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 (3)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将办结情况反馈给经办人。 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以下统称参保人)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含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下同)和生育津贴。 二、申请生育津贴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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