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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自诉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释义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可以撤诉或和解,被告人可提出反诉,自诉人可上诉。刑事自诉人包括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刑事自诉人享有直接控诉、撤诉或和解、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与调查和辩论、委托代理人和上诉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二、刑事自诉人的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所以刑事自诉人的范围包括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
    三、刑事自诉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
    1、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控诉;
    2、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但可能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除外,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项规定的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其理由在于这些案件也侵犯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据此,自诉人自行和解以及撤诉的也应当受到限制;
    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享有原告的举证权和辩论权;
    5、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6、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依法上诉。
    结语
    刑事自诉是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或代理人可以直接起诉,法院也允许调解和和解,被告人也有权提出反诉。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诉。刑事自诉人的范围包括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代理人以及近亲属。刑事自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直接控诉、申请撤回或和解、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与调查和辩论、委托代理人、上诉等。刑事自诉制度为保护被害人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七条 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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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5: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