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毒是犯罪行为么 |
释义 | 一、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吗 1、仅仅是吸毒,并不构成犯罪,这是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吸毒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吸食毒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首先,犯罪和违法行为不是一个意思。犯罪是必须触犯刑法的行为,而违法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吸毒在我国刑法中没有相应罪名。但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就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为两年,必要时还可以延长一年。 吸毒是违法的,仅仅是吸毒,虽不构成犯罪,仍是违法行为。从法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吸毒是单纯的自伤行为,并不直接侵害他人的法益。就像自杀、自残行为并不触犯法律一样,这种自伤行为并不在刑法的保护的范围之内。或者换句话说,吸毒是一个人纯粹的个人行为,在不对外界产生消极影响之前,是没有惩戒的必要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只是吸食毒品的,不属于犯罪,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是需要进行强制戒毒的。如果是制作毒品、买卖毒品的,则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吸毒的预防 提高普通公众对毒品及其危害的认识,预防为针对易感人群主要是高危人群的预防,是针对已经吸毒的人群而进行戒毒。 一级预防是针对普通人群的预防,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普通公众对毒品及其危害的认识,采取的主要手段包括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如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口号、招贴画等。在中小学生中,进行有关毒品和毒品危害的课堂教育。 二级预防为针对易感人群主要是高危人群的预防。这种预防活动重在促进预防对象的健康生活方式,帮助他们形成抵制毒品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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